談戒說律
維持僧伽身分的要件(十二):四分比丘尼戒本講記(十五)

語言是人與人溝通的工具,十善中語言佔四善—— 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掌握善的語言,將對自己與他人都有正面的助益。



 
戒妄語類的戒,前面已經介紹了波羅夷第四條「大妄語戒」、波逸提第八條「實得道向未受具者說戒」,以及僧殘第二條「無根重謗戒」、第三條「假根謗戒」。大妄語是擾亂真理、擾亂證聖;而僧殘的第二、三條則是以妄語詆毀別人犯重戒,這是擾亂他人修道。
 
現在繼續介紹惡口擾亂團體的戒,包括僧殘第十三條「惡性拒僧違諫戒」、第十七條「發起四諍謗僧違諫戒」及波逸提的第六一條。至於擾亂自己修道的戒,有僧殘第十六條「瞋心捨三寶違僧三諫戒」、波逸提的第八八、八九條;以及其他易犯的口過,如波逸提的第一、二、三、十二、十三、八七條等。
 
其中僧殘的第十三、十六、十七條也可以歸納在戒違諫類,但因這三條戒與惡口有關,所以為了講解上的方便,一併歸到戒妄語類來說。

惡性拒僧違諫戒(僧殘第十三)
◎戒文

若比丘尼,惡性不受人語,於戒法中,諸比丘尼如法諫已。自身不受諫語,言:「諸大姊,莫向我說若好、若惡,我亦不向諸大姊說若好、若惡,諸大姊且止,莫數諫我。」
 
彼比丘尼當諫是比丘尼言:「大姊,莫自身不受諫語,大姊自身當受諫語。大姊如法諫諸比丘尼,諸比丘尼亦當如法諫諸大姊。如是佛弟子眾,得增益,輾轉相諫、輾轉相教、輾轉懺悔。」
 
是比丘尼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尼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是比丘尼犯三法應捨僧伽婆尸沙。

◎戒文釋義
 
「若比丘尼」就是能犯的人。以下用「甲比丘尼」代表這位比丘尼。
 
「惡性」是說個性非常的暴躁,「不受人語」指聽不進別人的諫語,無法接受別人的教誨。
 
「於戒法中,諸比丘尼如法諫已」,是指很多比丘尼依照戒律五篇七聚的內容,如法如律、如佛所教地勸諫她,而且已經勸諫過了。以下用「乙比丘尼」代表這些比丘尼們。
 
「自身不受諫語,言:『諸大姊,……莫數諫我。』」就是甲比丘尼非但不思己過,卻反過來拒絕他人的勸諫說:「各位大姊,你們不要說我好的、壞的行為,我也不向你們說好的、說壞的。你們都停下來,不必屢屢地要勸諫我。」
 
「彼比丘尼當諫是比丘尼言」,「彼比丘尼」就是乙比丘尼,乙比丘尼應當勸諫這位甲比丘尼。怎麼勸諫呢?就是屏諫,不是在大眾面前說,要私底下說。
 
「大姊,莫自身不受諫語,……輾轉懺悔。」這是勸諫的語言,就是說你可以如法地勸諫比丘尼,比丘尼們也可以如法地勸諫你,大家跟隨著佛陀學習,就應該這樣彼此互相勸諫、教導、懺悔,才可能相互增益。此時,乙比丘尼規勸甲比丘尼要納受別人的勸諫,這與前面勸她勿犯五篇七聚所勸的內容已經不同。
 
「是比丘尼如是諫時,堅持不捨」,「是比丘尼」指乙比丘尼,「堅持不捨」就是拒絕接受。乙如法勸諫甲,但是甲仍然拒絕接受屏諫。
 
「彼比丘尼應三諫,捨此事故」,「彼比丘尼」指乙比丘尼,乙為了愛護甲,希望她捨去惡事,於是從屏諫而轉移到在大眾中公開勸諫,「乃至三諫」是乃至在大眾中勸諫了三次,「捨者善」是指若能夠捨惡當然是很好的。這是由於甲不接受屏諫,於是在比丘尼僧集會的場合中,大眾僧中公開作呵諫白四羯磨,先作白一次,再作三次羯磨來勸諫她。「不捨者」是指若經三諫還不肯認錯悔改,就必須開始結罪了。
 
「是比丘尼犯三法應捨僧伽婆尸沙」,這位甲比丘尼已經大眾僧呵諫一白三羯磨,而仍不悔改,就判定甲比丘尼是犯了三法應捨僧殘罪。
 
這條的違僧諫戒,必須經過三次勸諫,待三次勸諫一完成,若仍不悔改,就算犯此戒了。

◎ 制戒因緣
 
當時佛陀在拘睒彌國的瞿師羅園中。有一位闡陀比丘是釋迦族剎帝利種姓,他脾氣非常暴烈,常常犯過。比如有時犯「別眾食」、「數數食」;有時在不正確的時間進入聚落;到居士家,坐椅子的威儀又不好,其他比丘因此常勸闡陀要改過。但是當有人勸他時,闡陀比丘總是反駁說:「你們不要說我好的、壞的行為,我都不聽!我也不會說你們好的、壞的行為。你們不要說我,我也不說你們,大家都停下來,不必勸諫我。」
 
闡陀比丘又叫「惡性闡陀」,也叫「車匿」、「惡口車匿」,常用十分傲慢的態度凌辱別人:「你們憑什麼教我佛法、僧事,數落我的不對,由我來教導你們、數說你們的過錯,那還差不多呢!因為佛陀是我釋迦族剎帝利種姓,我們釋迦族出了大覺大悟的佛陀,因此佛法就是從我們族姓家流傳出來的。你們這群人是各種姓、各家庭聚集在一起來出家的,就像野草一樣,隨著風吹水漂,聚集到我們釋迦族的佛法裡面來,你們那裏有資格說我!」
 
闡陀比丘的個性像阿修羅一樣暴躁又傲慢自大,比丘們苦口婆心勸諫的話語,一句也進不了他的心。佛陀知道了這個情況,就教導比丘僧為闡陀比丘作呵諫白四羯磨。
 
這條戒的制戒雖是由於比丘的犯罪因緣,但比丘尼仍必須依此戒受持。

◎具五緣成犯

構成僧殘罪須具備五個條件。這五個條件有先後順序的步驟:
 
(一)本身不能離惡,想要再犯;
 
(二)其他比丘尼依照戒律,已在屏處如法地勸諫過;
 
(三)不接受勸諫,而且自恃凌她;
 
(四)大眾僧如法地設諫;
 
(五)白四羯磨已經完成。
 
所以,能構成這條戒的事由是:
 
(一)本身不能離惡;
 
(二)別人因為這個惡行,而依戒律勸諫她不要犯戒;
 
(三)在勸諫的過程裡,她不但不聽,反而惡口欺凌清淨的人;
 
(四)針對她的不聽勸諫,比丘尼們先屏諫,如果不聽,再由大眾僧如法地以白四羯磨設諫;
 
(五)三諫後還拒不接受,就是違僧三諫,構成三法應捨的僧殘罪。

◎ 罪相輕重
 
這條戒依罪相分成六種情況,且有五種輕重不同的結果。
 
如果事情還沒有發展到大眾僧白四羯磨設諫的地步,她只出現暴躁不受人語的行為,那麼只犯突吉羅。這相當於前述的第(一)、(二)、(三)三個步驟。
 
如果大眾僧集眾,已經開始進行呵諫白四羯磨了:
 
(一)在大眾僧還沒有作白完畢,就趕快認錯捨過,則只犯突吉羅;
 
(二)大眾僧已經作白完畢,此時認錯捨過,犯一個偷蘭遮;
 
(三)大眾僧作完第一次羯磨,此時認錯捨過,犯二個偷蘭遮;
 
(四)大眾僧作完第二次羯磨,此時認錯捨過,犯三個偷蘭遮,
 
(一)到(四)相當於前述的第(四)個步驟; 
 
(五)大眾僧作完第三次羯磨,此時呵諫白四羯磨就算完成了,不論是否認錯,都已成立僧殘罪了。這相當於前述的第(五)個步驟。

◎制意

像闡陀比丘,脾氣暴躁自大,儘管犯的不是根本大戒,他卻常用話來欺凌別人,這是最麻煩的。這條戒制得很重,他的惡習不改,又依傍佛陀是親族來惡口凌辱別人,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他經過大眾僧羯磨仍不知悔改。
 
這條戒的本意,於戒文中從大家勸他的語言中表露無遺:「如是佛弟子眾,得增益,輾轉相諫、輾轉相教、輾轉懺悔。」所有追隨佛陀的人,都在追求寂滅理證,大眾共住、共學在一起、應該要虛懷若谷,去惡務盡,達到「六和淨」的理想。
 
然而,和合的原則並不是有事不說、有過不諫,就叫「口和無諍」,而是在共住奉行戒律當中,如果有人出現不如法的身、口、意業,大眾要能相互勸諫、彼此教導、互相懺悔、速得清淨。這樣大眾修道、持戒的力量必能相互地增上,而不是相互抵消。藉著團體的力量,在大眾師彼此勸諫、教導下,大家都能行所當行、止所當止,僧團與個人才不致腐敗;也在相互的勸勉及護持成就中,分享彼此的福德、智慧,僧團與個人得以清淨、安樂、不斷增上。
 
在僧殘戒類中,很多都是在處理違背大眾師勸諫的事。就如第十七條「發起四諍謗僧違諫戒」,犯戒者也是又惡口,又不聽大眾勸諫。

發起四諍謗僧違諫戒(僧殘第十七)
◎戒文

若比丘尼,喜鬥諍,不善憶持諍事,後瞋恚,作是語:「僧有愛、有恚、有怖、有痴!」是比丘尼應諫彼比丘尼言:「大姊,汝莫喜鬥諍,不善憶持諍事,後瞋恚,作是語:『僧有愛、有恚、有怖、有痴!』而僧不愛、不恚、不怖、不痴;汝自有愛、有恚、有怖、有痴。」
 
是比丘尼諫彼比丘尼時,堅持不捨。彼比丘尼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是比丘尼犯三法應捨僧伽婆尸沙。

◎戒文釋義與制戒因緣

當時佛陀在拘睒彌國的瞿師羅園中。有一黑比丘尼好樂與人鬥諍,卻又不善憶持諍事,一再出言毀謗比丘尼僧,使得大家爭論之語不斷,無法安心修道。
 
她為什麼會謗僧呢?「喜鬥諍,不善憶持諍事,後瞋恚。」這裡所說的「諍」是指彼此的意見不合,需要經過評定是非曲直、輕重清濁;「鬥諍」包括言諍、覓諍、犯諍、事諍等四諍;「不善憶持」就是不擅長回憶。某件曾有爭議的事情已經發生過,而且已經判斷處理過了,但在過一段時間後,她一不高興起來,就又翻出來說,而當時的處理狀況她也已忘記了。
 
她謗僧的語言是「僧有愛、有恚、有怖、有痴」,這是說大眾師有所偏私,對方有罪卻不責罰她;大眾師對我不喜歡,因為生氣、懷恨我,所以只責罰我;大眾懼怕對方的地位、勢力,不敢處罰犯過者;大眾愚痴闇昧,分不清楚誰對誰錯,沒有秉公處理那件事情,這對我太不公平了!所說的這些話都是在攻擊大眾僧,攻擊處理某件事情的執法者,這些人是與她同一羯磨、同一說戒、共修共學的比丘尼僧。
 
黑比丘尼不思己過,卻於事件處理之後,反過來攻擊執法的人,然後大眾師再三勸諫她:「大姊,汝莫喜鬥諍……,汝自有愛、有恚、有怖、有痴。」
 
就是說:「別說這樣的話!事情不是這樣子的,你不要專喜歡鬥諍,你就是不善於記憶,不記得當時大眾怎麼處理那些事情的,那些事情已經如法如律地處理過了。你現在正在瞋恚,又把它翻出來,說大眾師偏私、不公正。其實是你自己有問題!」
 
黑比丘尼一再地無理取鬧,擴散爭論,比丘尼僧只好去告訴長老比丘們。長老比丘們向佛陀稟告,佛陀於是制定了這條戒。

◎具六緣成犯

構成僧殘罪須具備六個條件:
 
(一)曾經發生過四諍的事情;
 
(二)大眾僧已經處理了這件諍事,依照戒律如法地滅諍;
 
(三)發出謗僧的語言;
 
(四)大眾僧如法地設諫;
 
(五)拒絕大眾的勸諫。
 
(六)白四羯磨已經完成。

◎開緣不犯
 
這條戒開緣不犯的情況有四種:
 
(一)「若初諫便捨」:「初諫」是指「屏諫」,還沒有到大眾僧前進行白四羯磨,只在私底下屏諫時就肯認錯捨罪。
 
(二)「若以非法別眾等訶諫者」:必須要如法如律地在和合僧中作白羯磨,才能結僧殘;如果大眾僧是不如法、似法、別眾,那麼就會因為羯磨不如法的緣故,而不算犯僧殘罪。
 
(三)「若以非法、非律、非佛所教作呵諫者」:如果大眾僧訶諫的內容,根本不符合佛陀所教導的法義及戒律,就不犯僧殘罪。
 
(四)「若一切未作訶諫者」:一定要等到大眾僧中白四羯磨完成時,才成立僧殘罪,如果尚未到大眾僧中進行訶諫或根本沒有大眾僧作呵諫,就不犯僧殘罪。
 
僧殘第十三條「惡性拒僧違諫戒」開緣不犯的情況共有十一種之多,以上所列的只有四種,其他的七種也包括在其中,此處從略。
 
這條戒是「謗僧」加上「違諫」。黑比丘尼在團體修道中就是喜好諍事,胡亂援擬比類,既謗僧又引發鬥諍,不但自找麻煩,也找別人麻煩,我個人把它歸併餘口業類來說明。
 
與諍事相關的戒,在波逸提第六一條「屏處四諍戒」:
 
若比丘尼,比丘尼共鬥諍後,聽此語已,欲向彼說,波逸提。
 
這是說若有比丘尼中先發生四諍,另一比丘尼在屏處聽到爭論,想要向外傳播。制戒因緣是六群比丘尼將鬥諍的語言不斷傳播,導致雙方誤解加深,諍事不滅,彌漫擴散。
 
波逸提第五六條:若比丘尼知諍事如法懺悔已,後更發舉者,波逸提。
 
波逸提第五八條:若比丘尼共同羯磨已,後作如是說,諸比丘尼隨親厚,以眾僧物與者,波逸提。
 
這是指懺悔謗僧。以上的條戒都是擾亂團體,發生諍訟,競相苦惱,使大眾僧不得安於道上。接下來的僧殘的第十六條「瞋心捨三寶違僧三諫戒」,則是擾亂自己的修道。

瞋心捨三寶違僧三諫戒(僧殘第十六)
◎戒文

若比丘尼,輒以一小事,瞋恚不喜,便作是語:「我捨佛、捨法、捨僧,不獨有此沙門釋子,亦更有餘沙門、婆羅門修梵行者,我等亦可於彼修梵行。」
 
是比丘尼當諫彼比丘尼言:「大姊,汝莫輒以一小事,瞋恚不喜,便作是語:『我捨佛、捨法、捨僧,不獨有此沙門釋子,亦更有餘沙門、婆羅門修梵行者,我等亦可於彼修梵行。』」
 
若是比丘尼諫彼比丘尼時,堅持不捨。彼比丘尼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是比丘尼犯三法應捨僧伽婆尸沙。

◎戒文釋義與制戒因緣
 
這條戒是六群比丘尼所犯。當時佛陀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中。
 
六群比丘尼「輒以一小事,……,我等亦可於彼修梵行。」這是指六群比丘尼常常因為一兩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生氣。一不高興,就叨念著:「我要捨去佛、法、僧,不要修行了!又不是只有佛陀的弟子才修清淨的梵行,還有很多其他宗教的出家沙門或婆羅門也是修梵行啊!我也可以到那邊去修行啊!」只因一些不相干的小事,竟然拿自己比丘尼的身分使性子,而說要捨棄三寶,這樣實在是說得太過火了。
 
「是比丘尼當諫彼比丘尼」是指其他比丘尼應當於屏處勸諫這六群比丘尼。她生氣而說要「捨佛、捨法、捨僧」,大家便要勸諫她不要意氣用事。勸諫後還是要問她,究竟她的抉擇是什麼,是要捨戒還是不捨戒?
 
當如法勸諫時,六群比丘尼若仍堅持不肯悔改,乃至經過三次勸諫,如果她能捨去罪行,當然很好;如果在大眾僧的羯磨中經過一諫、二諫、三諫,仍然不聽,就犯三法應捨僧殘罪。
 
這條戒可以和波逸提第八八 、八九條一起講解。
 
波逸提第八八條「惡心咒詛戒」︰
 
若比丘尼,有小因緣事,便咒詛墮三惡道,不生佛法中:「若我有如是事,亦墮三惡道,不生佛法中。」波逸提。
 
波逸提第八九條「因瞋椎胸啼哭戒」︰
 
若比丘尼,共鬥諍不善憶持諍事,椎胸啼哭者,波逸提。
 
「啼」是啼哭,二字都是出聲音的哭。「搥胸啼哭」是動作,一椎胸就犯一波逸提,一啼哭也是犯一波逸提。

◎制意
一、珍惜發心修行的善根
 
從「瞋心捨三寶違僧三諫戒」,可以看到處理捨戒的過程。人身難得,能發心出家受戒做比丘尼更是難得,僧團最怕不自愛的人,把捨戒當兒戲,而不遵守戒律。「瞋心捨三寶違僧三諫戒」就是透過制度,藉著大眾僧的互相提攜、愛護與輔導,來處理捨戒的問題。
 
在比丘、比丘尼捨戒的四種方法中,有一種叫做「作法捨」,捨戒的人只要講︰「我捨佛、捨法、捨僧;捨和尚、捨阿闍梨;捨諸梵行;捨戒、捨律、捨學事;受居家法。」就已經捨戒完成,其中「捨佛、捨法、捨僧」只需講一次,並不局限身分,只要對方聽懂了就算捨戒完成了。比丘的出家有七次機會,而比丘尼的出家只有一次,一旦捨戒就再也不能出家受具足戒了。
 
制戒因緣中的比丘尼在眾人面前叨念「我捨佛、捨法、捨僧」,她到底是要捨戒還是不捨戒?其實她並沒有真正要捨,她只是因瞋恚而說這些話。講意氣話,把邪正、內外混淆,雖同名出家、同名梵行,也應有分際、分別,才不會連自己的立場、角色都紊亂了,這樣不但干擾了自己也擾亂了別人。
 
在這種情況下,僧團要釐清她的角色,大眾師在相互護持、勸諫、懺悔中,先於屏處勸諫,如果她再不悔改,才到大眾僧的羯磨上來處理,讓她在眾人面前明確表明立場。因此,這條戒是四羯磨竟才犯。
 
大眾僧所有的作法是為了讓她懺悔得清淨,而且照捨戒的原則來說,只要她一說出「捨佛、捨法、捨僧」,捨戒應該就成立了。可是在大眾羯磨時,對於一個人發心修行的善根還是要相當珍惜護持的。

二、正面看待女眾的修行

從波逸提第八八條、八九條和僧殘第十六條來看,有些人一遇煩惱,瞋恚、憤怒蜂擁而上,口不擇言、咀咒惡誓、講氣話,甚至椎胸、啼哭都出來了。修道之人縱有不平、不悅之事,為表示清白,也不宜用惡誓、惡咀咒、惡動作的,這與修平和、修慈悲、修智慧並不相應。
 
修行人當以三寶為念,以戒律來調柔凡夫粗糙的業習。佛陀曾舉馬師馴馬的比喻,說馬有三種,第一種是良馬,見鞭影而行;其次是少得鞭杖即行;第三種是待得鞭杖出血,仍兀自不動。修行人也是如此,當如良馬,以四依法勤修禪定,守口攝意,莫自放逸,後致悔恨。
 
我將波逸提的第一、二、三、十二、十三、八七條等戒語業類的戒,一併講解。

小妄語戒(波逸提第一)

若比丘尼,故妄語者,波逸提。
 
「故妄語」就是指故意說謊話,「妄」是指不真實,明明知道是虛幻不實的,還故意說出來以欺騙別人,如見言不見、不見言見、知言不知、不知言知等。一講妄語,就得用更多的妄語來掩飾和彌補,會變得愈來愈需要說妄語。
 
這條戒的制戒緣起,是因為有一位比丘善於談論,常與外道論議,若發現自己比不上時,馬上推翻這樣而說是那樣,看到情況不對就見風轉舵,如此所說的話便常常前後矛盾。
 
妄語戒並沒有固定的情況,其犯戒的關鍵是依心而定,只要言語稍有不真實,讓對方聽清楚了,就犯波逸提。如果對方沒聽清楚,是犯突吉羅。如果無心說謊,不犯波逸提。因為她無挑撥心,所以不是犯兩舌罪;因為以柔軟語而說,所以不是犯惡口罪;因為沒有以聖境、聖證等神聖境界來欺誑他人,所以不是犯大妄語波羅夷罪;因為無說謊詆毀比丘尼犯波羅夷罪,所以不是犯僧殘罪。相形之下,是小妄語,但「病從口入,禍從口出」、「誠於中,言於外」、「不誠無物」,妄語仍是口業,不可不慎!

罵戒(波逸提第二)
 
若比丘尼,毀訾語,波逸提。
 
「毀訾語」就是用語言貶損、輕賤、辱罵別人,把別人比下去。毀訾的種類很多,可能是出身或家族、職業,或生理特徵,或曾犯過,或不犯過等。眾生要造業、要墮落,何患無詞。只要心知肚明自已的語言是在毀訾別人,而且對方聽清楚了,就犯波逸提罪。

兩舌戒(波逸提第三)

若比丘尼,兩舌語,波逸提。
 
「兩舌語」就是將甲方的是非傳給乙方,乙方的是非再傳回來,在兩邊之間長兩個舌頭惑亂雙方,離間雙方,加深雙方的敵意。「兩舌」會讓本來沒有爭論的雙方,產生鬥諍,彼此對立起來;讓已有爭論的,諍事不滅,加深誤解與不滿。只要在雙方之間傳話,心存離間,而且對方聽清楚了,就犯波逸提罪。
 
波逸提第六一條「屏處四諍戒」,也有離間雙方的意思。波逸提第三條是離間雙方,但雙方在此之前不一定曾發生四諍;而第六一條是雙方已發生四諍,還故意去聽一方鬥諍的語言,聽後即使尚未向另一方傳話,也算犯罪。

異語惱僧戒(波逸提第十二)

若比丘尼,妄作異語惱他者,波逸提。
 
「妄」是不實,「異語」就是不切主題,與主題相異的餘語。就有如重聽者不解前語,卻出語參差錯置,講東講西跑來跑去。當大眾師在作羯磨時,有人故意東扯西扯,不切主題,惱眾違法,這就是「妄作異語惱他」。
 
這條戒的制戒因緣是由於闡陀比丘犯戒,大眾為他作羯磨時,闡陀顧左右而言他。比丘們要他出席的場合,他不來;沒叫他來,他卻跑來了;該站的場合,他就坐;該坐著時,他卻站著;該他說話,他偏不說;不該他說時,他卻要說。闡陀比丘的行為已觸惱大眾僧,於是佛陀制定「異語惱僧戒」。

嫌罵僧知事戒(波逸提第十三)

若比丘尼,嫌罵者,波逸提。
 
這條戒的制戒是緣起於慈地比丘,只因她被分配到不好的飲食、臥具,為了報復執事人沓婆摩羅子而說嫌罵語。諸如:「沓婆摩羅子有愛、有恚、有怖、有痴!」
 
「嫌」是指不滿、憎怨;「罵」是指惡言加人,就是在人前人後,嘀咕責罵,猛批評執事人處事不公。
 
嫌罵的對象是僧團執事人,而他是經所有大眾羯磨選出的受差人,僧團事務繁雜,要為大眾服務極不容易。由這條戒可以看到,嫌罵執事人廢營僧事很不應該,而執事人在服務僧事的同時,當必公正處理,若仍遭到嫌罵抱怨,這時大眾師要依戒律來處理這些批評的語言。

不審諦受語向人說戒(波逸提第八十七)

若比丘尼,不審諦受語,便向人說,波逸提。
 
「諦」是真實,「審」是詳實、謹慎,二字都有真實審查、確知的意思。「受語」是自己所接受的語言。「不審諦受語,便向人說」就是指自己並沒有確實知道所接受的語言,訊息,而隨便捉了一兩句就去說了。
 
這條戒的制戒因緣是由於提舍難陀比丘尼而起的。有一天師父跟她說:「你去把衣、缽、尼師壇、針筒拿來。」提舍難陀比丘尼轉個身就說:「師父叫我去偷尼師壇,去偷衣、缽、針筒。」聽在別人耳中,當然會覺得此事不對勁,師父怎麼可以這樣教導徒弟呢?後來經過澄清,原來提舍難陀比丘尼聽不清楚師父所交代的話,又把師父的話扭曲了,於是犯了波逸提罪。

◎掌握善的身、語、意業
 
話要聽清楚,事要明確,才能構成良性溝通,減少修道上的困擾。尤其用咀咒、惡語、嫌罵、毀訾、大聲哭鬧、搥胸頓足來表達,居然咒自己也咒對方,是最不理性的。出家受戒修道首先要發「四弘誓願」——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量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佛經從來沒有教人發惡咒、墮三惡道的!
 
有人曾問我:「學佛要起誓發咒嗎?」我說:「佛法存在世間的目的在於淨化人間,引導眾生走向光明。」社會上有些人常為表明心跡,確實咀咒說:「我沒有那樣做,若有的話,我全家死光光」,這些話也常在議會問政上出現。這些都是惡口,在家人說了都有傷身分,何況是出家人?修行在淨化身心,遲戒在淨化身心,佛法在淨化身心,這點一定要掌握住。
 
因此,語言是人與人溝通的工具,十善中語言佔四善——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掌握善的語言,將對自己與他人都有正面的助益。
 
第四大類戒妄語類已介紹完畢,下次要介紹第五大類戒覆藏類。(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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