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河上的月光
向陽鳥:訪監獄作家唐震寰

民國六十一年冬天,在南台灣的一個古樸小鎮,一輛警車帶走了一名身材魁梧的中學理化老師,並且在短暫的詢問後,立刻以「老師綁架學生」的罪名起訴他。 這件案子,當時曾轟動全台灣,在老師普受尊重的社會中,老師綁架學生並向家長勒索,是無可寬恕的罪過,因此,在法官的堅持及輿論的重壓下,這位老師被判處死刑。 之後,這名死刑犯以超拔的決心與毅力,長期致力於寫作,開創了我國獄政史上多項的紀錄,他曾連獲四屆國軍文藝金像獎、中篇小說首獎及銅像獎,為此還開受刑人版稅需繳所得稅的先例。除此之外,他的小說還被改編成電影,空飄大陸,成為海內外的暢銷書。後來,他以無期徒刑坐監十二年又八個月。服刑期滿後,他重回社會,重新耕耘新的人生。



錯誤的一步
 
我入獄以前在中學教物理、化學,在學校算是一位相當叫座的老師,也受到學生的愛戴和同事的信任。我的家庭非常美滿,收入也非常豐厚,那時我開了一間理化儀器行以及一個文理補習班,同時還兼了兩家報紙撰稿的工作,收入大概是其他老師的十倍或二十倍吧!不知不覺中,我得意忘形、心高氣傲,對自我的要求便開始鬆懈。
 
一次與別人合作生意,結果被人黑吃黑,我很不服氣,想把這一筆錢討回來,當時朋友提供很多意見,我想那些需要撕破臉甚至用暴力的方式不是最好的,我要用智取,於是我把對方的小孩騙出來,作為談判的籌碼,要他來解決這件事情。等他答應之後,我就把小孩送回家。起先對方並不打算報案,後來陰錯陽差,被他在警界服務的朋友知道了,使這件事變成了刑事案件。
 
我當時不懂法律,不知道這樣做反而會弄巧成拙,假如我想討回公道,像一般的模式雇幾個人,把他打一頓,不過是被判傷害罪,也不會落到被判死刑的地步。不過今天我回憶起來,看法就不相同了,為什麼當時會弄巧成拙呢?那都是前世的業障造成,注定今世會有這場災難,如果我躲掉的話,很可能今天沒有這個機會和大家分享心得,也可能早就變成冤魂了,所以很多事情都是因果,現在我才了解,當時迷迷糊糊地並不清楚。
 
判刑以後,剛開始我簡直就像一頭憤怒的老虎,成天在看守所裏咆哮不停,對人生發出不平的怒吼,在法庭上我和審判長理論:「我是被害人,你把我捉來審判,那些坑我錢財的人竟然卻逍遙法外,是不是法律保障壞人?」我自認為我是好人、受害人。其實不然,我們都是壞人,都是犯罪的人,而當時卻不這麼想。
 
點亮希望之火
 
經過死刑宣判以後,回到囚室裡,我認真地反省檢討,覺得這件事情不可以怪任何人,還是要怪自己沒有自知之明,才會犯下不可原諒的罪行。那時我就想:「好吧!既然禍惹這麼大,也不是馬上可以解決,我還是要咬緊牙關,發揮自己的潛能!既然已判了死刑,如果因為這個錯誤,註定要死的話,我應該坦然接受。」慢慢地,我把一切原因歸咎到自己身上,不再怨天尤人,因此心情就坦然了。
 
囚室中真的是「家徒四壁」,連一根釘子都不准有,我想寫寫東西,看點書該可以吧?我想要全心來寫作。因為從初中開始,我就相當迷戀文學,初二、初三便把圖書館裡所有翻譯的文藝小說都看遍了。因此在我出事以後,當我想要寫作時,發現當年埋下的種子,這時正好開花結果,寫起來非常順暢。
 
由於囚室中沒有桌子、椅子,我只能平坐在地板上,腿伸直,在腿上放了一個小小的壓克力板,這還是看守所特別給我的優惠,我就在那個壓克力板上躬著腰寫。囚室只有一個小小的、很高的窗戶,光線進來要經過三層鐵網層層的阻隔,裡面只有一盞像早期吊在洗手間的五瓦燈泡,可說非常幽暗,但是寫慣了以後也還能夠適應。
 
在這樣的環境下寫作,基於要把握人生的最後一分鐘,我每天要求自己,一天要寫將近二十個小時左右。因為被判死刑的人,幾乎是沒有明天的,我不知道天一亮會不會就被拉出去槍斃了。因此想趁一口氣還在時,我要把滿腹想向社會講的話、滿腹的懺悔都寫下來,希望社會上許多正處於危機狀態的朋友,或者因衝動而想要出口氣報復的人,能夠以我為殷鑑,立刻懸崖勒馬,不要做出終生遺憾的事,所以我寫的小說,主題也都是從這個角度切入。
 
當時我用筆名投稿,得到新聞媒體很大的鼓勵,雖然他們弄不清楚這是何許人,可是每一篇稿寄出去,都能夠獲得主編的青睞,順利地刊出來。幾乎每一個月都有兩三篇的短篇小說在副刊刊登,這給我很大的鼓勵,使我繼續寫下去。
 
自助助人,晴空萬里
 
這段服刑期間,我對人生有很深刻的體悟,深感自己過去所做的種種,實在是太張狂了,完全脫離了人生的軌道,自己卻豪無所知。當一個人各方面都非常順利,財源滾滾、事業如意、婚姻美滿時,就是他的人生亮起紅燈的時候,如果不注意的話,就會非常容易受到誘惑,從雲霄跌到地面,從天上掉到地獄,而摔得頭破血流。從以前的不知天高地厚,到在苦難中煎熬,慢慢摸索到一線光明,然後開始努力。所以這段日子可以說是我人生最大蛻變的時期。
 
那時我完全變了一個人,不但心情平靜、愉快,還有能力來安慰別人、幫助別人。和我關在一起的死刑犯大約有二、三十位,有的家庭貧困,我就拿稿費幫助他買些菜、日用品,或者有的有冤情,自己不會寫狀子,也請不起律師,我就幫他寫上訴的理由狀,教他怎麼和法官申辯,扮演「地下代書」、「地下律師」。記得我曾幫助一位死刑犯打官司,從無期徒刑到無罪,他出獄時感激不已地向我磕頭。我告訴他:「你回去以後,趕快換個地方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就這樣,我在監獄中結了很多善緣,無論在看守所、監獄,都受到受刑人的尊敬與愛戴。
 
監獄裡面,一般所謂的鬼魂特別多。特別是我住的囚房,都是死刑囚房,一般的受刑人經過那個囚房門口時,如果是膽子小的人,連往裏面看一眼的膽量都沒有,他們通常都會把頭往外一瞥,就趕快走過去,好像我們是瘟神一樣。
 
在獄中,我碰到過很多靈異的事情,這使我對靈異世界的東西有了另一番認識。因為我是理化老師,受過現代科學基本的養成教育,也經常在雜誌上寫稿作研究,以前我完全不相信這些靈異的東西或陰性的物質,甚至當學生提出質疑時,我還用各種科學的方式來證明根本沒有這個東西存在。等到我自己被關在鬼窩裡面時,我親眼看到、體驗過很多次,我才覺得它的確有值得去研究的空間。
 
我不怕這些東西,並不是我膽量大或運氣好,而是人到了那種沒有明天的時候,真的已不是面臨死亡,而是死亡就揹在身上,隨時都有到鬼門關去報到的機會,就等於是排隊排在最前面,其實說起來,我和它們是一樣的啊!以後我就更加了解一些我過去的所作所為,以及所謂「前世業障」的觀念,心裏更加能達到真正的寧靜,沒有任何的怨尤。過去以為自己已「沒有怨尤」,其實是自己把它強壓制下來的,等到有了這番體悟,這時才是真正晴空萬里!這是我在監獄裏面最大的收穫。
 
保持清醒,開發潛能
 
其次,我覺得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潛能有多大及韌性有多強,所以一旦遭遇挫折,而面臨生死關頭時,譬如生意失敗,一夕之間,從富有掉到破產赤貧,或從受人尊崇變成受人唾棄,就會很難適應,等不及死,便自我了斷。我認為這種人是真正的弱者,在這時更要利用潛能,發揮韌性,由於這個信念的支持,使我在監獄裡面克服了很多別人看來不太可能的事情。 為了使自己清醒,不迷失方向,我把痛苦當作振奮劑,把內心的淒涼、悲哀,作為越王句踐當年那枚懸在樑上的苦膽,時刻惕勵,經常警醒。於是,那股綿綿不斷、力求掙出困厄的毅力,支持我朝向一個很高的目標攀爬,只要隨時保持清醒,氣餒、沮喪就奈何不了我。因為,前面那盞閃爍的明燈,唯有在清醒時,才能引導我們走過黑暗坎坷,走過寂寞的漫漫長夜。
 
我記得在牢房裡通常一間住八個人或十幾個人,在那個小小的空間中,大家比較不喜歡的工作就是清洗廁所,而廁所又是共同生活最重要的命脈,如果衛生不好,就會引起各種病痛,所以我就自告奮勇地包辦這項工作,因為我洗的最乾淨。
 
那時,我把那種很難忍受的薰臭,當成是激勵意志的一種芳香劑,還伸手進去洗糞坑周圍那些很髒的地方,別人認為這是苦不堪言的工作,我卻甘之如飴。同室的難友都很感動,因為在那裡有不成文的習慣,那就是在刑房裡面,最大的經濟支柱,可以不用工作,什麼經濟支柱呢?譬如,我們八個人要用衛生紙等日用品,要吃飯,就要有菜,假如我拿錢出來供應,就可以不必做打掃的工作,也就是當「老大」。可是我的作法與一般人完全不同,我對他們說:「這個廁所由我來洗,因為我喜歡做這份工作,從其中我已經得到樂趣,你們不要覺得奇怪。經濟各方面,因為我有稿費,各位沒有收入,當然是我來負責,所是一件最有功德的工作,也最能夠砥勵心性,把它搶過來做,別人等於失去這個做功德的機會啦!
 
長期待在獄中,生活相當苦悶,有時內心塞滿了快要爆炸的痛苦,在那種情況之下,如果不找一個適當的舒解管道,很容易造成精神錯亂。我看到很多受刑人被關了十年、八年,放出來後,雖然得到自由,卻精神錯亂、語無倫次了。為什麼會有這種結果?那就是他沒有找到適當的排遣管道。
 
因此除了寫稿、運動鍛鍊身體之外,我想音樂舒解心胸精神的最好方法。我從小便很喜愛音樂,在中學時,曾是合唱團的團員,我一直想學樂器,但沒有機會接觸,在獄中正可以學音樂,那時我已經四十多歲了。有了這想法之後,我買了一把木吉他、一本入門書,照書上的指法,自己慢慢摸索。後來我得了幾次獎,在監獄裡面也受到很多的優遇,當時典獄長知道我不是壞人,同時他也崇導人性化管理,我便得到獄方的允許開始學爵士鼓。打爵士鼓時因雙手雙腳負責的節拍都不相同,剛學難免手忙腳亂,很多人看了說:「你年齡太大,不要再練了!」而我就是不服氣,非練會不可,別人若是三個月練會,我寧願花三年的時間把它練會。到最後我練會第一首歌,自己唱歌、自己打鼓時,內心的喜悅真是無法形容的。
 
學鋼琴也是如此,以前沒有基礎,獄中又沒有老師可教導,剛好中山堂有一架獅子會贈送的鋼琴,陳年累月地放在角落,從沒有人碰它,我想那太可惜了,所以我拿了鑰匙自己去練習。到後來,也是能自彈自唱,並且能夠伴奏,就是這樣不斷虐待手的結果,硬是把困難都克服了。我體會到「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的真理,真正下過苦心、有決心地學一樣事情,持之以恆,自我期許、克服惰性,一定會有成果。
 
新生的開始
 
重獲自由的時候,真的是憂喜參半,歡喜的當然是得到自由,從此以後海闊天空;擔憂的是和社會隔離了十多年,一切人事可以說都已面目全非;社會的進步,已不同於當年,如何適應呢?
 
記得我剛出獄的頭一年,我連公共場所都不敢去,甚至人多的地方也不太敢去,更不要說到電影院看電影。我把自己關在新店家中,寫點東西及做點工作,以安頓基本的生活。那段期間也發生很多有趣的事情,在路上常被人認出來,因為我在出獄前後,電視、報章雜誌上報導的頻率很高,我記得有一次坐計程車,司機說:「你不是監獄作家唐某人嗎?」當然我也不好否認,只好說:「我是,你有什麼指教?」「你真了不起。」他蠻友善地說。「你不要笑我了,我很羞慚,怎麼了不起?不!不!」我急忙地說。後來下車,他居然不收我的錢,讓我好感動。又有好幾次,我到書局買書,也被店員認出來:「你不就是那位唐某人嗎?」大家聽了都圍過來,後來我到櫃台結帳,他說:「書送給你!」結果以後這些地方我都不敢去了。
 
一次在社區中散步時, 迎面碰到一位以前的學生,「唐老師,您好!」「你是... 」「你忘了,我以前是您的學生啊!」我那時心情還沒完全調適過來,對他說:「抱歉!你認錯人了,你們那個唐老師,早在十多年以前,就被槍斃掉了。」這件事情,到現在我還記得非常清楚。後來,那位學生再碰到我時,都不敢和我打招呼了。他當然不知道,我是怎麼樣的一種心情啊!後來我自己檢討,覺得這樣做似乎太矯枉過正了,因此以後就慢慢改了過來。這段心理調適的過程,費了很長的時間。
 
十多年的監獄時光,出來時,等於家破人亡,身無一物,生活上必須從一雙筷子開始添置,一切所需都要靠自己的勞力來換取,人際關係也必須重新建立。慢慢地,我受到鄰居的歡迎,被推選出來做社區委員,因為我是經驗苦難過來的,對人生的看法、態度有很多和別人不同的地方。我抱著服務、奉獻的心情為大家做事,不論鄰居知不知道我的過去,我總是敞開心扉,儘量幫助別人,處處替別人服務,結果得到的回報非常多,讓我在事業上、工作上左右逢源,這大概就是因果吧!
 
現在我的生活還是持續在監獄裡養成的規律作息。我制定了一張日程表,就像功課表一樣,規定每天的作息:早上不管是冬天或夏天,大概五點半左右起床,不需要鬧鐘,時間到就醒了,只要不下雨,我就會到外面操場做運動,一個人跑步,跑二、三十分鐘,約有二、三公里吧!有伴時就一起打羽毛球。
 
跑步回社區時,就往社區的山坡衝刺,讓體力充份發揮,在山坡上,將氣調勻之後,我就練一套太極拳。打完以後,回來洗個澡,自己弄早點,吃完後便開始寫作,早上大概寫個二、三小時。後來,我自己成立了一個代工廠,雇了七、八位家庭主婦及一些退役軍人,做一些加工、手工,所以我會到工廠看看。不上班時,我就寫稿。中午十二點吃午餐以後,睡半小時午覺,下午又繼續工作。晚上如果沒有朋友來,我就自己彈彈鋼琴、唱唱歌、玩玩音樂,然後看看電視新聞,連續劇等節目,我很少看。之後我還要練練功,靜坐一小時左右,大概十點半到十一點之間就寢。
 
記得入獄以前,我還會打麻將,出來後好幾次到朋友家或親戚家,他們說這東西很好,你也來玩一次,可是經過這事情以後,我發現自己有很大的轉變,看了那些東西,心裡有一種說不出的厭惡感,不但不想玩,甚至還會勸他們不要打牌。
 
從失敗中站起
 
由過來人的經驗,我想對誤蹈法網及正在受刑的朋友說:一旦錯誤造成時,最重要的就是要自己檢討,要從頭做起,千萬不要灰心,不要輕易地放棄,除非你判定自己死刑,認為自己這輩子完了,那才是真正完了,別人的宣判或是對我們的否定都不重要,要把這些轉化為激勵自己的力量。別人愈是輕視我們、看不起我們,我們愈是要奮發圖強,有一番作為,讓別人有一天對我們刮目相看。如果有這樣的心態,持之以恆,我相信任何人都能夠站起來,做一個真正的人。
 
編者按:「恆河上的月光」是安慧學苑文教基金會所製作的廣播節目,為使本刊讀者亦能分享節目內容,特將部分內容整理成文字,在此專欄發表。文內標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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