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海掬漚
《四分律》辭典

麥少 | 佉闍尼食 | 莆闍尼 | 五種食 | 食時 | 時食 | 時藥



 
麥少
 
是五種可以飽足的食物之一。用小麥磨成粉狀所製成,即今所謂的「麵茶」。
 
自今已去,聽諸比丘食五種食,若飯、若麥少、若乾飯、魚及肉,令飽足。(《大正藏》卷二十二,頁 660b4)
乞食比丘得飯、乾飯、麥少、魚、肉並著一處。……佛言:「不應爾,雜著一處,若是一缽,應以物隔。……麥少應手巾裹。」(933a23)
 
佉闍尼食
 
是配合正食於食時服用的根、莖、葉、華、果、油等食物。一切規定依照時食的規定。
 
佉闍尼者,根食、莖食、葉食、華食、果食、油食、胡麻食、石蜜食、蒸食。(866c21)
佉闍尼食者,從根食乃至細末磨食。(663c26)
 
莆闍尼
 
即五種食。
蒱闍尼五種如上。(662c12)
 
五種食
 
即五種正食。即飯、麥少、乾飯、魚、肉等五種在食時服用,可以當作正餐飽足的食物。參見「正食」。
 
自今已去,聽諸比丘食五種食,若飯、若麥少、若乾飯、魚及肉,令飽足。(660b4)
時五比丘……白佛言:「當食何食?」佛言: 「聽乞食,食五種食。」(866c8)
 
食時
 
比丘得以正式用餐的時段。即每日明相出到正午這段時間。
 
蓮華色比丘尼敕令煮,至食時,自往耆闍崛山上與諸上座比丘食之。(606b10)
前食者,明相出至食時是,後食者,從食時至日中是。(666a3)
 
時食
 
一、當動詞用:指在適宜的時間內用足以飽食的餐點。即每日明相出到正午止這段時間內用餐。
得甘蔗,佛言:「聽時食。」(627a21)
 
二、當名詞用:指在適宜用餐時段內所用的足以飽足的餐點。
爾時,世尊告阿難:「汝可往語婆羅門,明旦以此飲食具用作粥,與諸比丘使食,後當受時食。」(655c12)
 
時藥
 
藥是醫治色身之物的通稱。凡在明相出至正午之間能夠服用者,即是時藥。凡能飽足的飲食都是時藥,與時食同義。
 
若時藥和時藥、七日藥和時藥、盡形壽藥和時藥,應受作時藥。(870b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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