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音
法即是責任,責任即是法



我希望每個人都能明瞭「法即是責任,責任即是法」。不論過去或現代,從來沒有人認為「責任即是法」。相反地,我們是在需求的壓力下才不得不負起責任,否則生活就會成問題。所以,可說是需求的逼迫才使我們負起責任。如此一來,因違背情感而盡責任的同時,就像在受苦,可以說「工作時如同跌入煉獄一般」,在這種情況下工作,毫無喜悅言。因此,我希望必須盡責的人,都能嘗試去發覺這些責任其實就是「法」。 

「法」能夠幫助、拯救人們,而責任也是如此。因為法與責任是一體兩面的,與其說神能拯救我們,不如說責任本身即能拯救我們。假使自己不盡責任,無論祈求多少神,都是枉然的。當責任完成時,責任會轉化為解救我們的神,這正是「法」的真義,所以任何人只要擁有「法」,都能得到解救。同樣地,任何盡責的人也能得到解救。奉勸各位仔細觀察,任何一種責任,只要它能解救人,就應該如「法」一般地受到重視。 

除了日常該盡的責任之外,無需再加諸額外的責任。但請注意,務必把該做的事當成「法」一般看待,以最專注的心思及敏捷的理解力,全心全意地儘可能完美、準確地來盡責,這正是在盡責時隨時保持愉悅的妙方。 

如此,你會知道:一舉手、一投足均有「法」,舉手投足之間亦有喜樂,因為活動本身即是「法」,我們不必去履行額外的責任。但切記要知覺並感受到「責任即是法」。我們必須盡力而為,直到欣然滿意為止,當責任完成,伴隨而來的便是快樂。整天盡責,我們會整天都快樂;整個月盡責,我們就會整個月快樂;一整年也是如此。這便是所謂的「一舉手、一投足都能快樂」,因為我們能經由正確的認知將責任轉化為「法」。 

以往我們從未有過快樂盡責的感受,一提及「責任」,總是覺得厭倦,只有在謀求回報,圖取自身的權益時,才有意願去做。縱然這也是一種促使我們盡責的助力,但卻是一種難以忍受的負擔。我們若只為了擁有回報的權益而盡責,那是非常可悲的。 

今後讓我們不再使責任成為負擔,只需單純地盡責,並且知足,就會快樂。當僅是盡責時,我們會感到快樂,快樂地浸淫在責任之中。終日盡責,終日快樂;終年盡責,終年快樂。這樣的過程與結果,簡單地說就是「責任即是法」。 

奉勸各位要體會其中道理,那麼「責任」就會令人滿足,令人快樂。工作時就可以稱為「快樂地工作」。現在,工作如同上天堂一般,這和過去認為「如同跌入煉獄一般」是完全相反的。請以這種方式看待事物,認識生活,並將你們的「責任」轉化為天堂。責任與天堂是並存的,並且會成為一體,你大可不必為了上天堂再投資任何金錢。如果盡責時能感到知足,那麼快樂便存在,只要盡責便是真正的快樂,我們會振作自己、尊重並敬重自己。正因如此,我們會獲得最完美的快樂。 

工作或盡責任的工夫是不會白費的,它們始終是在需要時就派得上用場,如果能正確地、篤實地運用,還能享有其他好處。何況就在我們盡責的當下,快樂早已同時產生了,包括那些看似不起眼的責任。如早上一覺醒來,責任就開始了,像刷牙、洗臉──當我們洗臉時便感到快樂,但愚昧的人卻不然。他們的心漫無目標地飄盪,連洗個臉都不能好好地洗,因為他們無法全心全力、如法地洗臉,也無意保有洗臉時的快樂和喜悅。 

愚昧的人是做不到的,唯有那些專注一心及具有智慧的人,能將洗臉當成責任一般看待,而享有快樂及喜悅。「責任就是法」,能儘量地看重洗臉這件事,並正確地去做,那麼在洗臉的整個過程中,我們都會感到安心快樂。 

即使是洗澡,道理也完全相同。從最初的那一刻起,即是「責任」,即是「法」。我們會對盡力做好且儘可能準確地去做的情況,感到滿足。洗澡時的每一刻,若感覺滿足,代表洗澡的整個過程是快樂的,而愚昧的人就是做不到。每個人都必須自己去瞭解這一點,但是有誰思考過呢? 

在盥洗方面,例如便溺,是人人必盡的「責任」,不然性命可會不保,因此我們得盡力去做並能稱心如意。心滿意足就是在便溺當下,知道我們正適切地便溺,如果能滿意且適切地便溺,那麼當一個人便溺時,必會感到愉悅。愚昧的人是做不到的,因為他們無法以這樣的心態來面對,因此他們在便溺時總是感到痛苦。 

而在飲食方面,包括整個飲食活動的過程也是如此。即使是洗盤子,不論是必須幫忙,或自己想要幫忙,都會對洗盤子感到滿意。自始至終愉快地洗盤子,這就是所謂洗盤子的「責任」,如果幫忙擦地和打掃房子,也會在打掃時感到愉快。 

愚痴的人就是做不到,即使負有完全相同的責任,所有愚昧的人還是無法如此。因為缺乏理解,他們不明白「責任即是法」,所以他們沒有這種感受。一旦他們明白「責任即是法」,他們就會知足、快樂和欣悅,這就是幸福。 

不需為忙著問問題傷神了,我們必須靠親身實驗去明瞭,當我們能夠快樂地面對所有事情, 不論是洗臉、洗澡、便溺、吃飯、打掃房子、整裝上班、出門工作.... 特別是工作,我們都能夠適切且知足,工作時盡心盡力且保持愉快,回到家裏也一樣。不論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這原則絕對不變,這樣我們必定隨時都感到快樂。有些話愚痴的人是聽不進去的,他們不相信可以隨時擁有「法」,也不相信我們可以常保快樂。如果他們甘心受苦,就隨他們去吧!但奉勸各位仔細地查證。 

如果你看得到這個事實,那你便會感到稱心如意,當稱心如意時,就會感到快樂。農人快樂地耕耘田地和經營果園;商人愉快地做生意;公務人員快樂地為人們服務;工人雖然浸漬在汗水中工作,也會感到清涼舒暢;乞丐快樂且冷靜地乞討。如果大家都能明白「責任即是法,法即是責任」,那麼沒有人會受苦。 

儘可能全心全意去做,並準確去行,儘量知足,我們就能常保快樂。一個無庸置疑的事實是:時時刻刻盡責,就能隨時擁有「法」,而時時充滿快樂,重點便是在「法即是責任,責任即是法」。(王琇姿譯,釋見可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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