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戒說律
我看「學家羯磨」

對於已證一或二或三果的在家居士夫婦,若因信樂布施而致財物竭盡時, 僧團要為其作「學家羯磨」, 這條戒除禁止比丘前往乞化外,更要比丘具體地照顧「學家」的生活……



每當「學家羯磨」四字映入眼簾或閃過腦際時,心中總是會在瞬間五味雜陳,欽羨、慚愧兼而有之。

「學家羯磨」是佛陀為保護「證一或二或三果的在家居士夫婦」(稱為「學家」)生活無慮的一項戒法,避免他們因信樂布施而致財物竭盡時,又受到比丘乞 食、募化的負擔。所以,當學家財物竭盡時,僧團就為其作「學家羯磨」,大眾一致認定某學家已因供養僧伽而家徒四壁,不應再往乞化,若有違規者即犯可呵法、 應悔過。

我由律藏中記載的幾位證須陀洹果以上的居士布施比丘的事例中,似乎稍可了解所謂「得法眼淨、具正知見」的人,他們對自己的身體與資財是怎樣的不同於未 入流前的人。如《五分律》記載,有病比丘向某優婆夷乞肉為藥,偏偏當日禁止屠殺牲畜,為了怕比丘命終,於是優婆夷便自割身肉供養,但她身痛而心不苦。又如 給孤獨長者向祇陀太子購買林園布施僧團,而致身無分文,他卻仍不忘布施,散盡財物乃至手捧家中沃土供養祇園……。對他而言,「布施」是一種無二的奉獻,無 論黃金、泥土都可布施,絕對沒有物質貴賤的計較分別,遑論因物質貴賤而引生的面子問題,那布施的發心是多麼坦蕩!

在《僧祇律》中,佛陀更教導萬一已被作「學家羯磨」的居士,因見到比丘不接受供養而問道:「尊者,你不接受我的供養,是因為我貧窮嗎?」這時比丘要回 答他:「不!你並不貧窮,就像世尊一向教導的——證須陀洹的人能成就四法,是聲聞學者中最富有的。」什麼是貧?什麼是富?由這段敘述中可以看出佛法與世法 的詮釋是全然不同的。另外,我們一向認識的是「僧物不可與在家人」,佛陀卻說要如下照顧財物竭盡的學家:

一、若僧團有田園,應請學家耕種,並讓他知道該田園一向的生產量,若耕種產量有餘,都歸學家自用。

二、若僧團沒有田園,但有不同於平日的供養時,可以請學家來作務,而後把這些供養轉給學家受用。

三、若無前二者,則比丘乞食後,到學家進食,而把剩下的食物給學家。

四、若乞食不能有剩餘,則請學家到寺院來,提供他衣、食、臥具一切生活所需(比丘尼也應依這樣照顧學家的女眷)。

我從這兒感受到佛法的尊貴處,以及戒律的活潑與溫暖,這麼有則有守卻活絡自在的處理方式,無疑是極令人讚歎的。但相對地,卻也顯示了一項不可隱瞞的遺憾:現在今世,有誰能夠斷定誰是學家,而在必要時,應對以如此無礙的作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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