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與團體,兩者的力量此消彼長。一個社會大至國家,小至一個團體,個人的自由空間如果不受限制的擴大,不斷地衝撞團體的體制、律法,團體的基石必然日漸侵蝕以至潰毀。

去年洪仲丘事件,很多人由支援洪大姐到最後勸她收手,是一個案例。將個人事件無限上綱向最高層級訴求、尋求解決,不問個人得失,只問司法、行政瑕疵,國家的根本怎不動搖?無獨有偶,今(2014)年1月25日有砂石車司機張德正以砂石車衝撞總統府,這豈只是總統府維安出問題而已!這起中華民國總統府史上最嚴重的蓄意衝撞事件如何解讀,是一個相當嚴肅的議題。

臺灣的新聞在事發當天引用呂秀蓮的話「除非是有特別的政治動機,否則應該就是因為民不聊生、活不下去,…」幾位網友竟也往這方面加油添醋。沒有建設個人的生活觀、價值觀,反而擴散成國家、社會的問題,正是很多人不切實際的通病。

看看日本如何報導:朝日新聞鄭重地在當天「記事(簿)」記錄這一起事件。記事全文如下:「台北時間早上五時(日本時間六時),一輛傾卸車由台灣總統府正面玄關(日語:玄関)撞入,司機被送到醫院,總統府有關人員沒有人受傷,警方正在調查原因和動機,總統府已經加強了安全。馬英九通常在這裡辦公,但他現正在訪問非洲期間。」(維基日譯)只是報導事實沒有評價地列入事件簿持續觀察,是相當的客觀。

這起砂石車衝撞總統府事件,警方積極調查,當天就明確的定調:「完全排除政治動機」,明快的把焦點定位。公共電視台及中央廣播電台當天的晚間新聞報導了轄區警方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的報告:「根據搜獲及調查資料顯示,完全排除政治動機,……但(犯罪嫌疑人)確實對於社會現狀有一些不滿。」嗣後媒體追查也揭示了犯案人是由於和第二任妻子的傷害官司被判刑引發對「司法」的不滿。

個人與社會共享價值、互相倚賴,兩者的互動,個人期待與義務和共同利益與目標之間,確實不容易平衡。那一些是「個人的問題,必須自己調整改善」,那一些是由於「司法不公以訴求正義解決」,兩者的判析正是公民素養要學習的課題。若不問自己對他人、團體、社會的參與和付出──包括參與態度和回應模式,只是無限上綱要求國家司法體制改善,這才真正叫震驚社會、震驚國際!

個人事件的幸與不幸,社會或組織 絕不是最終以及惟一的源頭!

(本文作者釋悟因為香光尼僧團方丈、香光尼眾佛學院院長、香光莊嚴雜誌社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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