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詰的智慧】求法者應無所求

文字:釋見沄、宋滌姬 / 插畫:莊孝先
香光莊嚴雜誌112期(民國102年3月出刊,民國74年2月創刊)

求法者應無所求
《五燈會元》記載一段公案:黃檗禪師在佛殿禮佛時,有沙彌問他:「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僧求。長老禮拜,當何所求?」黃檗禪師說:「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僧求,常禮如是事。」沙彌又問:「用禮何為?」黃檗打他一掌。沙彌抗議說:「你好粗魯。」黃檗回說:「這是什麼地方,豈容你說粗說細!」又打沙彌一掌。「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僧求」這幾句話,即出自〈不思議品〉。

當時,舍利弗看到維摩詰的房子裡沒有椅子,心想:大家坐哪兒好呢?維摩詰知道他的心意,就問舍利弗:「請問您是為法而來呢?還是為座位呢?」舍利弗說:「我當然是為法而來,不是為了座位。」

維摩詰說:「求法的人,連生命都可以捨棄,何況椅子呢?」接著,維摩詰借題發揮,談怎麼「求法」。「求法的人,不執著佛;不執著法;不執著僧。不求出離;不求生滅;不求貪染;不求修行境界;沒有取捨,不求功德。放下用眼見、耳聞、身受、知覺的求法方式。想要求法的人,對一切法應該都無所求。」沒有煩惱可斷、沒有菩提可證;不執著、不分別、不對立;隨時保持不落二邊的自覺。無法可求,才是真正的求法。

前述公案中的沙彌,就是後來的唐宣宗,當時他為躲避宮廷鬥爭,到寺院剃度做沙彌。他執著拜佛就是因為有所求,也才有這番問話。禪師為了破除他的執著而出掌;但他又執著於「有個被打的我」,所以又挨了一掌。黃檗禪師的身教與言教,為「求法者於一切法,應無所求」,做了最好的示範。

[第112期]維摩詰的智慧_視讀經典(二) 文章閱覽 http://www.gayamagazine.org/periodical/detail/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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